现将湘西州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职位的处理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公务员局对我州调剂后仍未达到1∶3面试比例职位的批复,同意吉首市公安局民警一(最低入围分数线95.4)、吉首市公安局民警五(最低入围分数线99.8)、泸溪县公安局民警一(最低入围分数线85.5)、凤凰县公安局民警六(最低入围分数线89.5)、保靖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二(最低入围分数线80)等五个职位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其中面试比例低于1∶2的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组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
2、根据群众反映,经对准考证号为10310101520,报考凤凰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确定其未达到招考要求,予以取消面试资格。现由王志平(准考证号:10310100409,笔试成绩:66,报考职位:凤凰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替补进入面试。
若有疑问,请在公示期(6月20日-24日)内与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8222916)。
湘西州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