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1]50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张家界检察机关2名拟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已进行递补,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自即日起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0731-82989102,湖南省人民检察院0731-8473263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专业 | 综合成绩 | 拟录职位 |
1 | 徐留标 | 男 | 212140001829 | 河南城建学院 | 法学 | 68.23 |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一) |
2 | 杨剑峰 | 男 | 602140419209 | 湖南农业大学 | 法学 | 65.38 |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 司法警察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