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序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视其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宜,可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司法局咨询,联系电话:5508332。
大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祥区司法局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