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凡准考证遗失或损坏的,必须于7月13日下午4∶3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株洲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三楼报名大厅)补办,联系电话:0731—28813393。
2、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到达指定的面试考场候考室参加抽签候考,不按时参加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后到面试完毕离开面试现场前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候考。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中途上厕所等特殊情况由专人陪同)。
5、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讨论面试内容。
株洲市市直除市公安职位外的其他职位、县市区职位的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zldbz.gov.cn/)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和株洲人才网 (www.hnzzrc.com)上的有关通知。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80
附表1:株洲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市公安职位面试考生名单.xls
附表2: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市公安职位面试考场安排表.xls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