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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株洲市审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12-15 10:25  华图网校 点击:

  三、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方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测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3)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4)笔试时间:待定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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