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4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60%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A.自由演说(3分钟内,满分30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B.现场答辩(5分钟内,满分60分)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
C.才艺展示(2-4分钟内,满分1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入编手续。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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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师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