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15个)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秘人员4人,财会人员4人,法律人员4人,统计人员3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及专业要求
文秘人员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财会人员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财会类专业
法律人员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类专业
统计人员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统计类专业
三、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自4月中旬开始,到5月下旬结束,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印发《简章》,在网络和媒体上发布《简章》、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截止到4月22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
3、联系电话:0734-8177020,0734-817726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索取或直接从石鼓党建网上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达5:1以上方可开考,如低于5:1,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至4月27日(截止到4月27日下午5:30)。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笔试为一套试卷,总成绩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内容分别占40%和60%。报考文秘岗位的,专业考试内容为申论;报考财会、法律、统计岗位的,专业考试内容分别为财会、法律、统计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其不足名额从同岗位的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石鼓党建网及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进行7天的预告和公示。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聘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石鼓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并签订协议。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委组织部,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本《简章》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
2、岗位招聘相关专业参考 |
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