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非编制内)10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面试、考察和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整个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聘用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符合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可以办理入编手续。
三、聘用方式: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聘用。
四、聘用计划
共3个职位,10名工作人员。其中区接待科工作人员2名;区旅游局、区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导游人员6名;区新闻中心新闻采编人员2名。详细情况请见《永州市零陵区公开聘用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热爱所报考的行业;(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近三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各职位具体的学历、年龄、专业及其它要求详细情况请见《永州市零陵区公开聘用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年龄计算截止201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日至5日。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区接待科工作人员职位。
联系人 罗盼生 1397463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