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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武冈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2-06-06 10:21  华图网校 点击:

  笔试地点:武冈一中

  2、面试。

  (1)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考生,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选拔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 分。报考小学语数教师和特殊学校手语教师的考生,面试时,小学语文、数学任选一科;报考小学英语及其他科目教师的考生,按报考的职位进行面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幼儿教师的有关内容)。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按要求说一堂课,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①仪表仪态、举止20分;②思维能力 15分;③表达能力(含普通话、英语口语、粉笔字等)25分;④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4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以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科成绩高的优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得递补。

  (六)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其所报职位聘用,且在聘用的工作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被聘用的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12年武冈市农村教师招聘计划、职位及综合成绩名次对照表.xls

  武冈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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