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监督
考录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度江苏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考录政策、考录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省司法厅 025-83591129 83591193
省公务员局 025-83236151 83236050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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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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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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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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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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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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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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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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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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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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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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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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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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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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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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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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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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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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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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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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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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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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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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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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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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