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徐州市公务员考录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须知
一、体测、资格复审、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4月10日,体能测试。
上午6:30于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
2、4月11日,资格复审。
上午9:00至下午4:00,市人才市场(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128号)
3、4月12日,体检。
上午6:30于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
二、体能测评须知
1、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二张(背面写好姓名、职位代码);
2、各考生到达考点后,请到签到处进行签到、核对信息,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测试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请勿穿钉鞋)。
3、各考生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安排等待公布合格名单。
测试前,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有关后果自负。
三、体检须知
1、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交换体检证,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3、如实填写体检表第3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禁食。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告知领队。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7、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确认,考生对以上两个项目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8、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四、注意事项
1、各考生应准时到达集中地点,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此次体能测评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人员,未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体检、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3、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MP3、MP4等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及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请见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友情提醒:体能测试用时较长,请报考人员自备适量的食品和水。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516-83978155; 徐州监狱:0516-85636042;
彭城监狱:051683163025;
市委组织部:0516-83733169; 市公务员局:0516-80800319。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