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江苏 > 公务员 > 综合辅导 >
2011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辅导:行政行为
2011-02-25 10:52  华图网校 点击:

  四、行政行为的生效

  1.告知时生效

  2.受领时生效

  3.即时生效

  行政法的复习,对很多考公务员的人来说,都是很头痛的事。但是,在行政法的复习中,只要大家注意一下几点,会收获很好的结果的。

  首先,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法律关系的。而在行政关系中,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公权力的一方,行政法主要是规范行政主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规范。

  其次,行政复议中,行政相对人一定是申请人,行政机关一定是被申请人;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一定是原告,行政主体一定是被告。

  再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一定要合法合理。即遵守合法原则,以及合理原则。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一周资讯排行
本月资讯排行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