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招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资格复查
镇组织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录取和聘用
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甪直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zhi.gov.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应聘者如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取消录取资格。自动放弃录用产生的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参照《吴中区甪直镇新进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合同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辞退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将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046160。
九、本简章由甪直镇组织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1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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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甪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甪直镇组织办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