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楚州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学历,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
4、除说明外, 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点领取或登陆《中国楚州政府门户网》http://www.hacz.gov.cn.或《楚州人才网》http://www.haczrc.com) 下载,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达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如考生自愿,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1月14日上午8:30—10:30);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1年1月8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楚州区总工会二楼第一会议室(楚州区韩信南路2号)。咨询电话:87126207(报名现场)。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1月14日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情况代为领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按实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察(政审)条件进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列编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楚州区纪委、监察局0517-85188611,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042。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