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注明B 类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为了保证招录质量,除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紧缺专业岗位外,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或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名者可在2011年1月24日根据职位要求重新填报。
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月下旬进行。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名后考生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请留意网站www.tchrss.gov.cn或 www.tcrc.com.cn)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体能测试的考生,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考职位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排名在招考职位3倍比例以外的考生为自愿体能测试人选。
㈡专业技能测试。注明B类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㈢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注明B类岗位的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注明B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按拟招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高分者为前,若名次仍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为前),并组织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本局网站(www.tchrss.gov.cn或 www.tcrc.com.cn)上进行公示。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
九、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本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2-53534846)。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