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背景调查。体检合格者由我联社向社会及有关高等院校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六)录用。拟录用人员由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分配到各乡镇信用社工作,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由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泰兴市国庆西路88号
联系部门: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23-8763235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