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业务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虽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