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58063、85098547;
考务咨询:0513-83558036;
监督举报:0513-12380、83559071。
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