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得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得分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市水利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录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七、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515-8819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