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内容具体为:
①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及本科第三批次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②中共党员(预备党员)1分;
③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考核二级及以上2分;
④英语四、六级考核合格或达425分及以上的,分别为1分、2分(不重复计分)。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的30%及考评分之和。
如报考人数不足或为1:1,报考者的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合格(达6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2.研究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办法
结构化面谈内容:自我介绍(本人工作学习经历、专业研究领域、论文发表、专业设想、个人特长、家庭状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专业知识提问。主要考查必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成绩须合格(达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四)选岗
选岗遵循研究生优先原则,然后本、专科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选择就业岗位(总分相同时,本科生优先)。
对不按时参加选岗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替补选岗对象根据专业岗位要求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延确定。
四、待遇及管理
新招聘人员均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就业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一年一签。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经考试考核,每年按30%的比例选优进编。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后,3年内经选考仍未进编的,转为合同制。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建湖县纪委执法室:0515-86210301;
建湖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建湖县卫生局纪检组:0515-86210923。
本简章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doc |
岗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