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实施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首。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基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筹划,周密组织,确保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协调好相关部门尽快成立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强化工作责任。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列入省政府考核目标的年度重点工作。各地要针对今年省下达目标任务到市的新变化,按照省里统一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紧目标分解,落实好岗位开发、调查摸底、资金保障、组织实施、人员管理和宣传发动等环节的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落实所需经费。各地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机制的协调作用,认真搞好资金测算,切实保障所需资金。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资金,由地方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在各级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省对经济薄弱地区购买岗位所需资金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四)搞好工作协调。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计划,涉及面广,工作层次多,政策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主动配合,营造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氛围和环境。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和统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相关部门要在各自承担的职能范围内予以积极配合。特别是部门内部所涉单位间要明确牵头处室和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按全省统一的工作时序进度推进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7月20日之前,请将本地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处室单位、联系人,以及《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12月10日之前,上报本地2012年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张业恒,电话:025—83276082,电子信箱:zhangyeheng@ jshrss.gov.cn;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晓军,电话:025—83238910,电子信箱:lixiaojun@jshrss.gov.cn;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人:余博,电话:025—83233806,电子信箱:yubo@jshrss.gov.cn;
省民政厅:
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叶青,电话:025—83590413,电子信箱:yfdd@sina.com;
1、2012年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分配表 |
2、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样式) |
3、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花名册(样式)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