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并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意见,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936762
联系人: 周伟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区人保局85806097
区监察局83861011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