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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12-07-13 17:49  华图网校 点击:

  四、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说课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的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5日下午在“崇川政府网”、“崇川党建网”和“崇川教育网”公布。体检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体检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崇川政府网”、“崇川党建网”和“崇川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8月24日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布的《201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如有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考生自主择校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如暂未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否则不再续聘。

  4.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0513-85128751(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5797090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5100260(崇川区纪委)

  0513-85797065(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

  1、《201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崇川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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