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 201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 2011 〕 515 号),现将南昌市申报 201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经批准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含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申报程序
各招录机关(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考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各开发区(新区)、各市直机关的录用计划,经市编办核编后,加盖本单位公章(需电子版),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前按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市人社局公务员处。
县(区)以下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前按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市人社局公务员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其中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党委机要部门、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等部门的录用计划,须分别征求对应的省一级机构同意后再进行申报)。录用计划网上报送时间、网站、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