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素有“才子之乡”美誉。临川区第三中学、临川区第十中学分别是江西省重点中学和江西省重点建设中学。为了拓宽视野,选拔优秀人才加盟临川教育,进一步提升临川三中、临川十中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保持临川教育品牌优势,经临川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川三中、临川十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临川三中、临川十中校长各1名,共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在职的省级示范高中、省级优秀重点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和省重点建设高中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满一年以上)。
2、在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优秀重点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和省重点建设高中学校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年级主任等中层职务满4年及以上,且具有五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
3、近五年内被评为省级优秀中学校长。
4、担任初级中学校长的省中学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没有满影响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任期、职责及待遇
(一)任期。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3年,期满后可以连任。
(二)职责。校长有充分的副校长任用建议权、中层干部和教职工聘任权,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使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三)待遇。
1、实行校长年薪制,年薪20万元。年薪由基本工资5万元和绩效奖励工资15万元组成。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绩效奖励工资每年兑现一次。
2、任职期间,如家在外地的,子女可在我区选择优质学校就读,并提供一套住房(仅有使用权)。三年任期结束,学校办学水平排名全市前四名的,奖励一套100m2左右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