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及其相关规定,现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岗(职位代码2203100036017 )、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岗(职位代码2202800046001 )、上栗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职位代码3000600041028 )、彭泽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职位代码4001600046004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岗(职位代码2202100047016)、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岗(职位代码2202200047016)、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岗(职位代码2202700047008)、万载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岗(职位代码2203000047021)、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岗(职位代码2203100037019)备注条件中的“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更正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另外,宜春市江河管理局(职位代码2203100032034)更正为参照管理单位。
特此更正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