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8时30分至2011年8月24日16时30分。
2、报名地点:龙潭区卫生局党委办公室(区政府419室),电话:63041626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填制好的《龙潭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报名登记表》5份,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通知
由区卫生局进行初审,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在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5、考试时间公布及准考证发放
在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6、注意事项
(1)每人按招聘条件只能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前2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会由7-9名评委组成。
2、民主测评。按所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干部考察程序,到参聘人员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并进行谈话考察。
3、公示。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以公告形式在区政府、区卫生局网站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任
1、公示期满符合条件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由区卫生局进行聘任,聘任期为3年。
2、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3、由区卫生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4、此次参加考试及格但未能被聘者将进入卫生系统后备干部人才库。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区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304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