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 //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社科规划网站<新长征杂志社>(http://www.jlpopss.gov.cn)、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lsfjy.cn/)、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lsafety.gov.cn)、吉林社科网(http://jlass.org.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2307(吉林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0431—83311061(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处)
0431—85096310(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5611263(吉林省公务员局人事处)
0431—84636769(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公告)
附件2: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号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