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大学生村官啥身份?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不是公务员
据介绍,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在岗位安排方面,选聘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到城市社区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首批村官讲述经历:
三个月参与修村里砂石路
现在凌海市委宣传部上班
2008年9月~2010年9月,赵越楠担任凌海市小柳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他是我省第一批376名大学生村官中的一员。
最让赵越楠有所触动的是村里修路的工作。“村里以前没修砂石路时,村民雨天必须穿靴子才能出行。”赵越楠说,2009年8月至10月,他和村委会的人一起,每天从早晨五点半工作到傍晚六点多,每天和施工工人、村里的农民一起修路、铺路。
虽然那三个月非常辛苦,赵越楠也做了以前从未做过的拉石料、铺石料、用铁锹平路等多种力气活儿,但他觉得那是两年里他参与做的最有成就的工作。
在小柳村工作满两年后,赵越楠虽然离开了村里,但他并没有选择离开太远,而是考取了凌海市的公务员。现在他在凌海市委宣传部工作。
虽然他已离开村官工作岗位近一年,但他现在对村里的情况仍了如指掌:“2400多口人,旱田、水田共380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