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工作手册组织体检。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兴隆台区人社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培训。
由区公安分局对拟聘辅警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四、人员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兴隆台区公安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社局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待定。
2、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同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为1700元/月,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五险)。
五、注意事项
1、聘用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兴隆台区人社网(http://xltrsj.vicp.net)公布。
2 、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 、本次招聘也是对应聘人员诚信的考核,对提供虚假证件、考场作弊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咨询电话: 0427-2812739
举报监督电话: 0427-8223344
兴隆台区公开招聘
区公安分局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