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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省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0-08-03 14:23  华图网校 点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为案例分析题和写作题,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历评价

  根据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得出资历评价成绩(赋分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3)。

  (六)面试

  资历评价后,由遴选单位依据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相加后得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各遴选单位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由遴选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有面试经验的专家组成。同时应由遴选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的纪检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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