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 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将逐一进行学历及相关证书审查,如出现学历及相关证书虚假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三)所招岗位,参考人员综合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方可录用。
(四)小学预岗教师经考试合格后作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储备人员,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期间的生活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储备期满经人事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纳入事业编制、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待遇。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察,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重要环节工作进行监督。
(六)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为保证考试公开透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等方式对报名、考试成绩、拟录用结果进行公示。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局与教育科技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聘任资格。
1、受过行政处罚人员;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有群众举报并查实的人员。
对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所空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结束后,由教育科技局将聘用人员分配到相关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提请有关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
(十)有关此次招聘事宜可通过多伦县图文电视台、多伦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查询。
(十一)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9-4529893(监察局)
0479-45299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4524140(教育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