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测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起至9月5日
(二)报名办法:采取投递简历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投递简历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投递到rsc@imfec.edu.cn电子信箱中,或者直接将简历邮寄到内蒙古财经学院人事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详见附件:《内蒙古财经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岗位需求表》),要准确、详细注明拟聘岗位与专业等信息。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内蒙古财经学院东区综合楼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应聘聘登记表。
2.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六、公共科目考试
1、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公共科目考试工作,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汉文答卷。考试试题出题、制卷、考务安排等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保密、考务安排等有关规定。
3、考试时间:2011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
4、考试地点:内蒙古财经学院新校区(详见准考证)
5、考试成绩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考试成绩上加2分;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2011年8月23日以前服务期满的),在考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上加3.2分。
6、“储备人才”加分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未超过3年(2008年8月23日后服务期满的);未占编制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在9月5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在9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送达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经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和项目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7、公共科目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总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8.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对1:1及以下的,以本次考试的平均成绩(不包括加分)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财经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行政、教辅及附属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学岗位采取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与教育能力。
2、面试和试讲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专业测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成绩上加3分;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2011年8月23日以前服务期满的),在专业测试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专业测试成绩上加4.8分。
4、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政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