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内调剂。报名 时,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对提供联络方式不 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现象,应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 困家庭的毕业生必须于考试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残疾证;贫困家庭证明由户 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县(区)就业局提供),以便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2日-7月15日,登陆报名网站在线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 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 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7月3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