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5)报名结束后,市直招聘单位将应聘人员材料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编制《河池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名册》(含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招聘单位将应聘人员材料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河池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名册》(含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上表格可从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下载);
(6)报名考试收费按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4.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给报考者调整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考试前6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1年7月3日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专业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命题。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笔试科目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两科,分值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综合知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分为三类:⑴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师职业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与教学方法、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⑵卫生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医德、医学基础知识、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基础知识、诊断学、护理基础知识等;⑶其他岗位测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考试大纲附后。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5.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与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发放。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面试的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面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市直单位面试工作方案,由市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制定,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县(市、区)单位面试工作方案,由县(市、区)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制定,经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6.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