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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枣庄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1-06-01 11:03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点击:

  枣庄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全部安排到滕州市。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632—86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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