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山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 寸近期免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 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 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 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 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 (2011年3月28日-4月1日)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提出申请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3月31日 (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办公楼四楼(沂蒙路173号)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证 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 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 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 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 供。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 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 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