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政策
公告明确规定,凡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六、开考比例有新变化
公告明确规定,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贫困县、边远县职位和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在2010年的公告中,只规定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考时要重点注意。
七、录用——逾期不报到,取消资格并处5年禁考处罚
录用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