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镇巴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事业单位补充急需优秀人才,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省、市人事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 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
二、招聘名额和范围
1、招聘名额:共计143名,详见《2010年镇巴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招聘单位范围: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实施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即普通高校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入库的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为18--35周岁,即1974年8月31日至199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对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专业要求××门类的,应符合附件6中规定的××门类;要求××类的,应符合附件6中规定的××类;要求专业的,应符合附件6中规定的××专业。附件6如有变动,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最新《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为准。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等网站验证。
6、报考教师类除我县紧缺的英语专业和职业教育外,其余专业均要求有教师资格证。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 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用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 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b.gov.cn)统一发布公告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4日至17日。
2、报名地点:镇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西)
(联系电话:0916—6712402)。
3、报名证件: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持以下证件原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至);
(2)毕业证;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同一底版,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
(4)报考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生,持无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
(5)毕业证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打印件。
(6)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根据规定,报名时每人交纳100元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