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及《旬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扩大选人范围,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当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关政策,结合目前各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1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招聘计划一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在旬阳县人社局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并领取《求职登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证》的2011年及以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计划内统招生)。报考医学类本科岗位、文艺岗位、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外。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一览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旬阳县委党校
3、所需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求职登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同时填写《旬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另对报考定向村官招录工作人员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监察局联合进行审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另多选视为无效。
四、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文化馆、党校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在旬阳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旬阳县政府1号办公区一楼)。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报考卫生类、计生类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病理、生理、解剖等)。
(2)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含定向村官中招录人员)考试内容: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
(3)报考文化馆、党校岗位的面试内容由抽调的评委临时决定。
(4)报考财政类考试内容:会计专业知识占70%、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占30%。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考生所报考岗位然后由分数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对村官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最终分数由笔试分与加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对村官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实行加分(2008年招录的村官加1分,2009年招录的村官加0.5分,2010年招录的村官不加分)。录取到最后一名,若遇成绩并列将一并不予录取。为确保选拔到合格人才,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对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成绩及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旬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