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公开考试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1年我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9名,各岗位招聘指标,详见《2011年宁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汉中市2008届综合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3、本县2008届综合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4、本县汉中市优秀拔尖体育人才(经汉中市体育局发文认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县生源或户籍(汉中市2008届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及县卫生局招聘岗位除外);
4、年龄为18-35周岁,对于符合岗位要求条件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公安辅(协)警招聘岗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中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年龄、毕业时间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以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