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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
2009-08-05 16:59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核。

  报考01、02、03、07、08、09、10职位的考生笔试A卷,主要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2部分;报考04、05、06职位的考生笔试B卷,主要内容为《申论》和《计算机知识》2部分。

  1、《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行政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计算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09年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人选。

  (二)面试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办理招聘手续

  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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