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政府部门
(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考调职位及条件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其中:市政府办3名、市发改委3名、市经委1名、市审计局2名、市国资委2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名、市防震减灾局1名。
具体职位详见《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政府部门(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者除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求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即:2007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省批准参公后并登记确认的)。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②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人员;
③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④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人员;
⑤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正在接受审计的人员;
⑥与报考单位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人员;
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二、考调方法和程序
考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逐轮遴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调最终成绩。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7日(8:30—12:00,14:30—18:00)。
地点:雅安市人事局四楼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6号)。电话及传真:0835-2227020。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1份,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省批准参公后并登记确认)的有效证明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另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实行异地传真报名。报考人员在相关网站下载《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考调公告要求,选择符合自己实际的职位认真填报。但此类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7月18日17︰00前),将公告要求的相关报考材料送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人事局对参加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市政府办为7:1)。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情况确定笔试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考调职位名额。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工作在7月底前结束。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市政府办为1:5)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市人事局同意,将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但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的最低笔试成绩。
(四)考察。
用人单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每个考调职位按1:2的比例,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原则上在8月10日前结束。
(五)体检。
用人单位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考调职位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商市人事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人选,并在互联网雅安之窗和党政网雅安主页进行7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由市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