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考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组织,考务工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为保证招考质量,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否则将递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1日—8月21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8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受理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招考基层业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招考基层业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不受户籍和专业限制。
4、报考人员在填报报考志愿(单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单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分配,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5、报考人员要对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考,不公开,不退还。
7、毕业证书要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8、招考简章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自治区联社将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网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因未按招考简章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询指定网站相关招考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缴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可在8月13日—8月24日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120元整(其中:考试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可在9月1日—9月5日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后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未被录取的,概不退费。
(三)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所占比重分别为30%和70%。两科合并为一套试卷,一场考完,时间为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主要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该科目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计算机等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科目主要测试金融、财会等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设两个考点(详见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预计在笔试结束后两周(9月20日)左右在网上公布。为保护考生个人信息,每位考生只能凭借个人有效用户名或帐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个人成绩。笔试不设统一分数线,直接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即报考单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单位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入围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志愿(单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录用。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考录用审批表”,报经自治区联社审核审批后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