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是广州市体育局属下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游泳、赛艇、皮划艇、水球、蹼泳等项目的竞技性运动与群众性运动及游泳业余训练的管理工作,辖下有6个单位,分别是越秀游泳场、珠江游泳场、矿泉游泳场、海角红楼游泳场、沙面游泳场、航海俱乐部。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拟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培训竞赛部管理人员1人、经营发展部管理人员1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培训竞赛部管理人员:
(1)应聘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专业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具有体育运动管理及竞赛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年龄30岁以下。
(3)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东省居住证》;
2、经营发展部管理人员:
(1)应聘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体育教育与体育管理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体育管理及体育产业相关知识能力,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年龄30岁以下。
(3)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东省居住证》;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于12月3日至11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5:00带简历(贴照片)、有关证书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广州市三元里大道497号三楼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联系电话:(020)86552515、86552553,联系人:吴象图、赵遐。
(二)考试。
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验、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为60分,成绩不带入面试。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该岗位不予开考。
(2)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3:1确定。如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该比例时,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每一个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的最高分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其他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广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20—38796303)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凡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本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由于未经应聘者现工作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招聘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学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历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