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少年宫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属下的事业单位,由于事业的拓展,各项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扩大,需增强培训教学的专业师资力量,为广泛吸引人才,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需国家承认;
4、年龄在30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以2009年12月31日为界),性别不限;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具备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7、无违纪违法违反国策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说明:“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可在广州市少年宫网、中国广州人事网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时至12月7日下午17:00时。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职位。
2、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12月15日下午12:00时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4、其他: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三、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备案五个程序。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时间:2009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30-11:30时。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法。
5、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单位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及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或零分者除外)。面试由广州市少年宫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统一面试。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面试时间:
(1)资格复核:2009年12月29日(周二)上午9:00-12:00时。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67号市少年宫2号楼2楼2205室)
(2)面试时间:2009年12月29日(周二)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67号市少年宫1号楼2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4、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5、资格复核: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件,缺少者不可。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时间2010年1月4—5日(暂定)。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如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受聘人员如属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征得原单位同意,或依法终止及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经试用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的范围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四、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
如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或报到手续前因个人情况改变(如婚姻状况)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和录用结果可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少年宫网查询。
五、相关纪律
(一)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三)试卷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
(四)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五)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所聘的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1362407
广州市少年宫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