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试聘用10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专业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具有十堰市户口,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考职位、人数、专业
1、医疗管理岗位3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网络信息维护岗位2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财会统计岗位1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统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综合管理岗位4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日—31日(27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人事局人才市场(六堰商贸后市人事局一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按照公开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拟招考职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考计划数。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管理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参加“三支一扶”的考生要填写《报考优惠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5、报考人员可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和十堰市劳动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网址分别为:www.hbsyrs.gov.cn;ldj.shiyan.gov.cn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应携带准考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被通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并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劳动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招考工作组织
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事局、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考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事局综合计划科:8654933
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办:8499222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事局监察室:8650721
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849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