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报请市人事局同意,我县县委宣传部所属网络宣传中心、县广电局所属电视台、县建设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名额及专业
招聘名额共10名。
(一)县网络宣传中心招聘3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县电视台招聘4名。
1、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达一级乙等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2、栏目节目编辑2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人员,限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人员报考。
(三)县规划设计室招聘3名。
1、城市规划2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限城市规划、城乡规划、景观规划、园林景观设计专业人员报考。
2、工民建1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限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民建专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县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至4月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 6: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劳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报考县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员携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5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填写《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建设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各职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低于1:3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
(五)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1)县网络宣传中心笔试内容: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现代科技知识、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以上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
(2)县电视台笔试内容: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现代科技知识、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以上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
(3)县规划设计室笔试内容:城市规划及工民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实际能力测试方式分单位分别进行,面试内容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建设局另行制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1、县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单位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分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审核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人员聘用、入编、人事代理、人事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就业人员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
八、本简章由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