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招聘人数
财会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财会工作。
(二)财政、会计、审计专业(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将个人求职简历及以下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邮件至mzn1968@163.com:身份证、双选就业推荐 表、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10 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516-88307838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审,不领取者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政审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入我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和本简章规定。对弄虚作假或作弊违规 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0516-88307800 (人事局)
0516-88307700 (监察局)
九、本简章由睢宁县人事局、睢宁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