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的有关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
2、依据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的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5月28日8:00-12:00;
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5月28日12:00至5月29日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十堰世纪百强雅阁国际大酒店(十堰市北京北路78号)二楼1号、11号会议室。考生可乘坐十堰市内公共汽车15路、16路、18路、28路到“世纪百强”站下车即到。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博士研究生不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上所用相同照片2张。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
3、资格复审完毕,5月29日17:00参加面试人员集中统一抽签。
联系电话:0719-8111210 0719-8608888
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